为减少交通延误和路口空间资源浪费,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通行效率,开封市支队拟对我市城区交通信号灯放行规则作出调整,并就此面向广大群众征求意见。
随着开封市城区道路的拓宽改造和路口的展宽渠化,当前执行的“先左转后直行”放行方式的不足逐步显现,无法施划路口左转待行区,直行车辆排队等候放行时会不同程度地妨碍左转车辆和右转车辆分别进入左转车道、右转车道,浪费路口空间资源,影响路口通行效率。同时,由于目前全省只有我市信号灯路口采取“先左转后直行”放行方式,与周边地市不统一,也给群众出行带来不便。
为此,开封市交通支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拟将我市城区范围内所有符合条件的灯控路口放行规则由“先左转后直行”调整为“先直行后左转”,以减少交通延误和资源浪费,进一步优化信号灯配时,依法科学分配通行权利,改善通行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通行效率。
为让广大群众充分表达意愿,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市支队就此面向广大群众征求意见,
意见征求分为:1.同意,2.不同意,3.无所谓,4.其他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至7月17日。
广大群众可通过开封发布、开封日报掌上开封、开封网、开封网微信、开封日报官微等投票。